张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官司的律师张涛:离婚前男方偷偷卖房该如何维权?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488人看过


【案情】

房子是结婚前买的,是按揭贷款买房的,现在我跟男方还没有离婚,但关系不好,男方想偷偷的把房子卖掉,可以吗?

【张涛律师评析】

离婚夫妻隐匿或转移财产是他们争夺更多财产的常见伎俩,因此,为惩罚这种贪婪心理,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防止房产被夫妻一方擅自转移,可以有三种办法:

1、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2、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如果法院不准予离婚,财产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3、也可以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出异议登记,以防止房屋被夫妻一方擅自买卖,但应当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二、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应如何救济?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有两种救济方式: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