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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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知名刑事律师张涛:故意刺伤前妻,故意伤害能不坐牢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497人看过


【案情】

我哥哥把他前妻和前妻现任丈夫用剪子刺伤,但不是主要部位,听说是轻伤,哥哥被抓一个星期了,构成犯罪吗?会怎么判,能不坐牢吗?

【张涛律师评析】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达到轻伤以上的,就已经触犯了刑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我国刑法中又规定了缓刑制度,那么,故意伤害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适用条件: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

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

(3)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

(4)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3、犯故意伤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1)没有赔偿且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2)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3)为了不正当竞争或者泄愤报复等非法目的,买凶、雇凶或纠集黑恶势力伤害他人身体的;

(4)多人携带强制单或管制刀具在公共场所公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在日常中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遵守法律的规定,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发生事情可以请相关的律师帮忙处理,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请致电杭州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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