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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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张涛:网上销售假药涉案30余万能取保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6月05日|分类:取保候审 |417人看过


【案情】

某高档小区有一处专门从事销售假药的窝点,数量巨大。接到半径后,进行深入调查,销售假药的窝点进入民警视线,经过细致摸排和缜密部署,收网时机趋于成熟,将涉嫌在淘宝网上贩卖假药的犯罪嫌疑人巨某成功抓获,现场查扣假药10余种200余盒,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

【张涛律师评析】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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