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老人出资,离婚了能要房子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420人看过


    

 【案情】

如今,很多老人都为刚工作结婚的子女出资凑钱买房但不少小两口闹离婚后,都有一方拒绝还款,认为这是老人的“赠与”。在家庭中,很多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我们就需要知道具体的规定,其中关于在老人拿钱离婚之后能不能要房子呢?

【律师评析】

房产证的登记人是不是小夫妻俩。如果是,住房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产权平分,当然债权和债务也平分,两人平分住房产权后,一起偿还老人出资款。如果住房登记在老人名下,属于老人财产,小夫妻离异,不能分割。

如果住房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子女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归他一人所有,离异,也不分割。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 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赠与财产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大家就要知道在离婚中对于已经拿钱了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产权上有名字则可以要房子,否则就不能要房子,这也是生活中大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只要了解之后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张涛律师。

 


 

找杭州资深律师张涛,收费合理执业11年以上,经验丰富

张涛律师V:zhangtao1982830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