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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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张涛:取保候审申请人的条件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3日|分类:取保候审 |490人看过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取保候审申请人的条件

V:


第六十八条 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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