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律师张涛:刑事案件审判流程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刑事案件审判流程
V:
刑事公诉案件一审庭审程序 (一)审判长宣布开庭 (1)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 ①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②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2)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3)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 (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