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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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张涛:职务犯罪自首立功司法解释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509人看过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职务犯罪自首立功司法解释

V: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

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

是自动投案。

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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