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被告:于某
辩护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李某
案情简介:2012年,被告人于某李某合伙开公司,后在网上发布招聘虚假的酒吧KTV服务员等工作岗位信息,吸引应聘人员至公司面试,并由面试经理以收取入职费的名义骗取人民币100元。截止2013年,被告人于某李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数位被害人共人民币8000元。
承办过程:本案中的辩护要点在于情节的轻重。但本案中被告人于某是累犯,增大了辩护难度。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