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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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从轻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7年02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526人看过

审理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潘某

辩护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案情简介:2011年,潘某伙同他人以被害人姚某等在赌博中诈赌为由,分别向姚某索要钱财,当日晚,潘某将姚某带至某宾馆后伙同他人采用拘禁、殴打及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10000元,在刘某给付部分后才让其离开。事后因报案,潘某未取得其余款项。

承办过程: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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