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原告:胡某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丁某
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案情简介:2009年,被告丁某驾驶其本人所有的小客车途径某路段时,与原告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损坏。经鉴定,原告负次要责任,被告丁某负主要责任。
承办过程:本案的关键是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农村还是城镇来计算,这是本案的关键证据。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近7万元。
审理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原告:胡某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丁某
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案情简介:2009年,被告丁某驾驶其本人所有的小客车途径某路段时,与原告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损坏。经鉴定,原告负次要责任,被告丁某负主要责任。
承办过程:本案的关键是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农村还是城镇来计算,这是本案的关键证据。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