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陈某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上诉人:夏某
案情简介:
上诉人陈某与夏某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经营某家居店,后因合作不愉快而产生纠纷,关于款项分配,事务管理等方面都滋生出矛盾,遂诉至法院要求终止合作协议,并支付相应补偿金。
承办过程:本案难点在于夏某与陈某之间法律关系混乱,互相均有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如何最大程度的维护委托人夏某的合法权益是本案关键。
判决结果:一、合作协议解除。二、陈某返还夏某投资款247818元。三、夏某支付陈某店面亏损及装修折旧费42047.55元。陈某对此判决结果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