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被告:程某
辩护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杨某、方某、岳某
案情简介:程某、方某、岳某、杨某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非法获利人民币20000余元。
承办过程:本案的难点之一是关于四被告人的获利金额问题,张涛律师在仔细阅读案卷后,以该金额为要点展开辩护。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方某、岳某、杨某、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拘役五个月、四个月。程某刑罚最轻。
审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被告:程某
辩护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杨某、方某、岳某
案情简介:程某、方某、岳某、杨某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非法获利人民币20000余元。
承办过程:本案的难点之一是关于四被告人的获利金额问题,张涛律师在仔细阅读案卷后,以该金额为要点展开辩护。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方某、岳某、杨某、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拘役五个月、四个月。程某刑罚最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