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沈某、胡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从轻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7年01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479人看过

审理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案情简介:沈某、胡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指控:201564日,被告人沈某等在足浴店内打架斗殴,斗殴中致一名人员当场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情节恶劣,故对被告沈某等以寻衅滋事罪向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过程:本案中被告沈某的代理律师张涛从证据入手,提出了定罪事实不清的辩护意见.又指出被告人有赔偿死者家属及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等从轻量刑情节,引导法官对被告从轻处罚.

审判结果:大部分相关辩护意见法院已采纳,被告对判决结果很满意.

杭州律师张涛: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