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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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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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等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从轻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7年01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507人看过

审理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案情简介:周某等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拱墅区检察院指控:20131130日晚,被告人潘某与被害人燕某乙因琐事发生纠纷,潘某即纠集被告人燕伟,燕伟又纠集被告人周开军、苏昌义等人先后至被害人燕某乙住处本市拱墅区康桥某门口共同寻找被害人燕某乙泄愤。被告人周开军持事先准备好的菜刀砍击被害人头部等处多刀,被告人潘某持木棍殴打,本案最终造成被害人燕某乙头部四处明显创口、颅骨骨折、右手大拇指离断、右第一掌骨粉碎性骨折等严重后果,经鉴定其损伤已构成重伤。拱墅区检察院对周某等人以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提起公诉。

承办过程:被告周某的辩护律师张涛凭借多年处理刑事案件的经验,提出周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周某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较小等辩护意见。

审判结果: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张涛律师的部分意见,对检察院的罪名予以纠正,将故意杀人罪改为故意伤害罪,大大减轻了被告周某的刑罚。另外,法院也采纳了张涛律师关于被告可以从轻处罚的意见。周某对判决结果很满意。

杭州律师张涛: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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