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要求返还给付彩礼的,如果确认符合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情形 | 返还比例 |
双方未登记,未共同生活 | 100% |
双方已登记,未共同生活 | 100% |
双方未登记,已共同生活,0-3个月 | 70% |
双方未登记,已共同生活,3-12个月 | 50% |
双方未登记,已共同生活,1-2年 | 30% |
双方未登记,已共同生活,2年以上 | 20% |
双方登记,已共同生活,0-6个月 | 50% |
双方登记,已共同生活,6-12个月 | 30% |
双方登记,已共同生活,1年以上 | 0-30% |
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50-100% |
女方过错解除 | 增加10-20% |
男方过错解除 | 减少10-20% |
当事人死亡 | 不予返还 |
所以,彩礼的返还数额应当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各自的过错程度、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予以确定。当然,符合情况要求退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