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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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哪些财产在男女同居期间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176人看过

杭州离婚律师:哪些财产在男女同居期间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男女同居期间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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