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在女方怀孕期能起诉离婚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163人看过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在女方怀孕期能起诉离婚吗


《民法典》规定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双方可以协议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

,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