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孕期女方离婚诉讼怎么打?
孕期女方离婚诉讼的进行方式:
1、若男方在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法定情形外,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2、若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双方就子女抚养已经处理完毕的,应准予离婚;
3、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杭州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婚姻家事无小事,如有婚姻家庭、离婚纠纷、争取孩子抚养权等法律方面问题,欢迎您免费私信咨询!
V:
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