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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纠纷律师:夫妻感情不和,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293人看过

杭州离婚纠纷律师:夫妻感情不和,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吗?


夫妻感情不何准备离婚时,很多人都会考虑如何转移财产,如何减少共同财产,避免被对方分割。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是将夫妻共同的房产、车辆过户给子女,把存款转给子女,或者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保险等财产。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处置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单方将大额的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属于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或者是要求子女返还财产。

所以,如果想通过过户给子女的方式避免财产分割,最好提前考虑好适当的理由,说服对方同意。比如,子女成年马上要结婚,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或者是为子女购房购车等。这种理由具有说服力。

如果无法说服对方,至少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只要对方没有明确的反对,也可以被视为认可夫妻离婚。把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是一种转移财产的方式,但是最好经过对方的同意,或者提前告知对方,否则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但实际上,即使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一般也很少有人会将过户给子女的财产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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