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案律师:开设赌场罪是怎么认定的
1、开设赌博场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如下:
5、赌场具有固定性,应是专门为赌博而设;
6、作案次数多,连续犯罪的时间长,存在恶劣的社会影响;
7、招引、组织的参赌人员众多;
8、投注的金额巨大;
9、抽头渔利的累计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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