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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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先买房子再领证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165人看过


杭州离婚律师:先买房子再领证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拥有,而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双方协商一致后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产则归双方共同拥有。婚前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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