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律师:一方没有出钱,在房产证上加名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一旦加了配偶的名字,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在婚前加名还是婚后加名,这都是一种典型的赠与行为。一旦个人的房产加上了配偶的名字,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加了名字也不一定就会平均分割。
加名时,产权登记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登记形式,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各自的份额是没有明确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分割的比例是不确定的,要根据离婚时的具体情况,法院的自由裁量空间是很大的,如果产权登记为按份共有,就会按照产权登记的比例进行分割,因此,无论另一方是否出钱,个人的房产加了对方的名字就变成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但能分多少是不确定的,要看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双方对各自的产权份额有明确的约定,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没有约定,根据离婚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来决定。
如果房产暂时无法加名,可以签订财产协议并办理公证,即使能立即加名,最好也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以及规避房产出资中可能存在的债务风险以及无权处分风险。
杭州专业离婚纠纷律师,婚姻家事无小事,如有婚姻家庭、离婚纠纷、争取孩子抚养权等法律方面问题,欢迎您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