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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咨询:检察院怎么样才可以不起诉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182人看过

杭州刑事律师咨询:检察院怎么样才可以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如何不起诉,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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