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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有什么区别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7日|分类:医疗纠纷 |233人看过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医疗事故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医疗事故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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