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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离婚后能轮流抚养子女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114人看过

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离婚后能轮流抚养子女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是可以准许的。

但是也有不适宜轮流抚养的常见情况,如:

1、子女幼小,如子女2周岁以下,需要母亲亲自抚育。

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

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

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

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

7、其他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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