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离婚后能轮流抚养子女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是可以准许的。
但是也有不适宜轮流抚养的常见情况,如:
1、子女幼小,如子女2周岁以下,需要母亲亲自抚育。
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
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
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
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
7、其他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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