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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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家庭律师:没有孩子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98人看过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没有孩子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同居期间财产归属情况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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