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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家事律师: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怎么认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174人看过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怎么认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分居期间并没有结束婚姻关系,因此在此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原则上是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处理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部分债务进行处理。


若夫妻处于分居状态,夫妻一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投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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