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家庭律师:离婚时,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如何处理
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但经过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一方所欠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况的,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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