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冲突,怎么办!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160人看过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冲突,怎么办!

张大爷原本以为自己订了一个完美的养老计划,可是远嫁的小芳知道他与李阿姨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之后,颇为不满,立即返回张大爷身边,亲自照顾张大爷的起居。在小芳的要求下,张大爷又立了一份《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留给小芳。不久后,张大爷过世,小芳与李阿姨因为遗产问题闹到了法庭。李阿姨拿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小芳拿的是后立的《遗嘱》,到底谁能顺利取得张大爷的房子呢?

这里拓展一下知识。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说明,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如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遗嘱继承,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因此,法院判决张大爷的房子归李阿姨所有。

杭州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婚姻家事无小事,如有婚姻家庭、离婚纠纷、争取孩子抚养权等法律方面问题,欢迎您免费咨询!

TL:

V: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