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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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房产证上加名,离婚时财产能平均分配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263人看过

案例导读: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花花和狗蛋偶然相识,在短暂的接触后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半年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狗蛋在婚前买下的2套房产。结婚时,在两套房产上添加了花花的名字,房产证上登记为共同共有。


随着婚后生活中的柴米油盐的加入,双方因为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逐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双方多次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花花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了娘家。此后花花以感情不和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分别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法庭调查了解,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狗蛋常年在家以炒股为业,且因市场行情不好,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花花经营一家化妆品公司,家里的日常开销、支出、抚育子女等大多由她来承担。双方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吵架,花花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同时认为自己婚后为家庭付出较多,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判决两套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平均分配。


整个庭审过程中,狗蛋对于离婚并没有异议,但对于花花提出要平均分割两套房产的请求不能接受,理由为虽然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但房屋为自己全额婚前购买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对购买房屋没有任何贡献,且当时只是为了结婚才将花花名字加为共有,双方并没有签订赠与协议,不代表其将房屋产权赠与花花。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张涛表示: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在离婚时并非一律平均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出资来源、双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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