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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家事律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206人看过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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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遗赠抚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有以下几点: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律师补充: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的特点是: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3.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4.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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