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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叫人顶包是什么犯罪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5日|分类:交通事故 |329人看过

杭州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叫人顶包是什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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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13858116084

V:


  交通事故中顶包会构成包庇罪,交通事故找人顶包的法律责任如下:


  1、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别人来处理事故。而严重的话,肇事逃逸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


  3、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补充: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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