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张涛
16年婚姻家事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TL:1385811684
V:zhangtao1982830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杭州婚姻家事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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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