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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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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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了,发现男方有大额债务,我需要承担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4日|分类:债权债务 |45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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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zhangtao1982830

不需要承担,根据我国法律,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独自向外借款的,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除非事后予以追认或者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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