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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325人看过


刑事案件律师: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张涛 16年法律诉讼经验

(TL:   V :zhangtao1982830)


1、威胁的内容不同,前者的威胁是没有限制,而后者的威胁以使用暴力为后盾的;

2、威胁的方式不同,前者的威胁可以是当面、直接发出,也可以是通过他人或其他方式发出,而后者是当面、直接向被害人发出的;

3、威胁的内容的实现时间不同,前者的威胁内容是在将来实现的,非现实的,而后者的威胁内容是现实的,当场实现的;

4、前者的财物是当场或者将来获得的,而后者的财物只能是当场取得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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