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珠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股权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女儿怎样维护自己的继承权

发布者:李玉珠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继承 |1331人看过

案件描述

该案是一起房屋继承纠纷,被告余某有法定继承权,但是法定的继承权受到干扰,李玉珠律师作为被告余某的诉讼代理人,充分运用法律规定,以丰富的办案经验,告知原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使原告及其他被告同意调解结案,达到减少诉讼成本,代理人的利益得以实现的目的。

【案情简介】

该案发生在福建省福州市XX区,原告余某之兄请求判决坐落在福州市XX区202单元的房屋所有权归原告继承。被告是余某及另外兄妹三人。经查,该房屋属原被告父母的遗产,且父母未立遗嘱。本案原被告五人为其法定继承人。

【法院审理】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一:坐落福州市XX区的房产,原告及被告各自继承五分之一产权份额。

二:被告余某自愿将继承自上述房产的产权份额有偿转让给原告,原告余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补偿被告余某60万元。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律师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继承权纠纷案件,在当今存在大量的类似案件。在农村地区因为存在旧的观念,认为儿女继承权不平等的想法是错误的。法律规定,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本案律师认为,应该让法律的规定在法律实践中得以贯彻实施,使得女性以及其他利益应有者的权利得到维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