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成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江苏悟物加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后礼金可以讨回吗?

发布者:郭建成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215人看过

?


离婚后礼金一般是不会退回的,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但必须满足如下法定情形: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但并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等。若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