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房平木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17日 60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深圳市某技术有限公司诉上海某电磁技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反不正当竞争案一审
判决结果:胜诉。
审理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办案经过:
在本案中,深圳市某技术有限公司诉上海某电磁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房律师代理上海某电磁技术有限公司,分析具体案情之后,房律师深感对方属于贼喊捉贼。于是,房律师和委托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尊重客观事实,大大方方的承认了宣传上所存在的一些些小瑕疵,同时据理力争,这些可能存在的瑕疵,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并不能达到误导消费者,或用户的程度,因而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虚假宣传。在本案中,虽然原告咬文嚼字,百般构陷,但是事实胜于雄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房律师的客户在一审中获得了全面的胜利。
二审,虽然上诉人仍然百般纠缠,但是最终,法院还是公证裁判,判决维持原判。房律师和客户又一次获得了全面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