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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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十大类型骗局”“六大陷阱”!

作者:王丽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01次举报


盲目跟风、侥幸心理…被骗者利欲熏心“飞蛾扑火”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投资人的心态具有普遍性。他们有的对投资项目根本一无所知、有的被高利诱惑失去理智、有的仅仅因为周围人都参与了而盲目跟风,但也有人尽管意识到这可能是个骗局,仍抱着“赚一把就出来”的侥幸心理,想火中取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李玫瑾:

很多人也有很高的学历,平时也表现非常理性,但是他们总是觉得,我捞一把就走。事实上,当他进去真正捞到的时候,他又会觉得这么容易,我就再捞一把,就类似于进赌场,但最后本金都没了。


警方揭秘“骗局六大障眼法”

为了更好地让公众识别骗局,公安机关以经典案例揭秘了“骗局6大障眼法”。





1、编造虚假项目


据公安机关统计,非法集资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


2、谎称创业创新


在近年破获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很多都是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互助等旗号,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幌子,吸引投资人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


3、承诺高额回报


暴利诱惑,是所有非法集资者欺骗公众的不二法门。为了吸引公众,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4、虚假宣传造势


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聘请明星代言或制造伪名人效应传播虚假信息,也是迷惑公众视线的一种常用手段。


5、藏身虚拟空间


借助虚拟网络,将“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时髦概念作为投资的“噱头”,通过编造故事、设计模式等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6、利用亲情诱惑


实际案例中,大部分非法集资的投资人都是在亲友的劝说下参与的,尤其是中老年投资人。非法集资者一般通过收取保证金、约定到期返还保证金,并提供免费入住养老基地服务或给予养老补贴的方式,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十大类型骗局”要注意

此外,公安机关还通过梳理近年来侦办的众多案件,总结出了非法集资的“十大骗局”: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警方:要“四看、三思、等一夜”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返利是套路。设局人正是抓住了人们的“防备心”不足却“爱财心”严重的心理,才会屡屡得手。如何保护好钱袋子,警察帮忙支妙招↓




“四看”:


1、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如发行股票、担保公司、开展P2P业务、小额贷款等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可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2、看宣传方式。看是不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的集资信息,或是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3、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4、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三思”:


一思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投资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投资回报率高于5%的,避免头脑发热,一定先问问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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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律师简介王丽律师:不畏权!不唯书!琴心剑胆!未雨绸缪!法律和中文双学士学位,曾任高中语文和大学法律教师,执业多年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8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离婚、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