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律师
王丽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56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郑州专职律师执业1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辩称“不知不满14岁”就不构成犯罪吗?

作者:王丽律师时间:2018年05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35次举报


近日,发生在湖南安化县的一起涉性侵幼女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据报道,13岁少女芬芬被29岁李某带到宾馆发生性关系。芬芬的家人向当地公安局报案,警方在调查后,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对此,当地县公安局法制办主任的解释是,发生性关系时李某并不知道芬芬未满14周岁,故而不构成强奸罪。53日,报警人卢某家属不服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安化县公安局受理并立即开展复议相关工作。经调查审核,安化县公安局认为涉案当事人李某不明知卢某不满14周岁的证据不充分,2018526日安化县公安局决定对卢某报警称遭性侵一事立案侦查。

问题1:奸淫幼女,只有“明知不满14岁”才能定罪吗?

答:奸淫幼女主观上应以行为人明知为要件,但判断是否明知不能仅凭嫌疑人口供。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法释〔 2003 4号,2003117日):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9条规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因此,对于12周岁以下的被害人,一律认定嫌疑人明知,对于12周岁到14周岁之间的被害人,嫌疑人是否明知的判断,要结合被害人身体发育状况、体貌特征、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规律等综合判断,并不能仅凭犯罪嫌疑人的说法而认定是否明知。比如受害人身材矮小、穿着校服的,即便嫌疑人辩称自己不明知受害人未满14周岁,也推定其应当明知。

本案中的芬芬系13周岁,嫌疑人是否明知其未满14周岁,要结合以上详细情况进行判断。

问题2:此案中29岁的李某究竟该当何罪?

答:据被害人芬芬的家人介绍,被害人芬芬患有精神障碍,如果经精神鉴定成立并确认芬芬无辨认自我行为能力,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李某应当构成强奸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

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3: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有哪些救济途径?

答:对于公安机关给出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首先可以向同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复议维持不立案决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维持不立案决定,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仍然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立案监督。本案就是芬芬家属通过提出复议,而改变了不予立案的结果。

来源:法律-讲堂


王丽律师简介王丽律师:不畏权!不唯书!琴心剑胆!未雨绸缪!法律和中文双学士学位,曾任高中语文和大学法律教师,执业多年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8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离婚、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