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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款要如何追讨?

发布者:王丽律师|时间:2018年03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2046人看过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对方借了钱不还或者是不能及时还钱要怎么办?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讨要债务。

一、个人欠款要如何追讨?

  1、协商。能借钱给对方的,一般都是亲戚朋友间的走动和介绍。因此,对方借钱不还时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签订还款协议。对于不能及时还款或者是无力还款的,可以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是延迟还款期限等,争取快速和谐解决欠款纠纷。

  2、欠款诉讼。协商的方式不能实际解决问题的,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可以到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欠款的证据材料,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合意也可以进行调解。以法律强制力来实现债权。

  3、财产保全。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可以得到实现,可以通过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是诉讼保全的方式来防止债务人转移债务,确保在诉讼之后能有债务人的财产实现债权。

  4、强制执行。欠款诉讼终止后,债务人在法院判决之后仍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强制划扣处置债务人的财产。

  二、欠款诉讼程序

  1、根据实际的情况填写好起诉状,并准备好基本的证据材料和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资料;

  2、可以在开庭前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会通过保全申请书依法查询并冻结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

  3、庭审阶段,原被告双方进行法庭质证和辩论,针对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辩论。

  4、审判阶段对于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满的,可以在一定的时限内上诉,有管辖权异议的,可以申请再审。

  5、执行阶段。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申请限制出入境以及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划扣债务人财产。

在这里提醒您,对方欠款不还,采用诉讼手段追讨时要注意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债权人会丧失对该债权的胜诉权,可以起诉,但无法保障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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