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4
授权委托书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兹有(投保人) 在贵公司投保的□机动车辆保险 □财产险 □人身险,保单号 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标的 ,于 年 月 日 地址发生保险事故,本人∕单位系该保险合同的:
□被保险人 □合同指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 □受益人的法定监护人
现委托(受托人全称)(联系人∕电话)
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公司办理以下理赔事宜:
□办理理赔手续,签署有关理赔协议
□受领本次事故保险理赔款项(领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受托人名称一致)
开户行账号
□其他:
以上内容,选项在□内打∨,不选项在□内打×
委托人为个人的,请于此处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为单位的,请于此处粘贴经办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等相关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保险公司见证人:
委托人声明:
1、本委托人∕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可本授权书格式内容含义,以上填写内容均为本委托人∕单
位的真实意思表达。
2、本委托人∕单位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
政管理规定。对如因以上填写内容不实、提供材料虚假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导致的后果,由本委托人∕单位自行承担。
3、受托人在本授权书授权范围内的所有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由本委托人∕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