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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弃家“失联”17年 丈夫死后讨财产被驳

发布者:王丽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374人看过

妻子弃家“失联”17年 丈夫死后讨财产被驳

  张女士弃家十七载且“失联”,在丈夫死亡后却要求分割和继承财产。今天记者了解到,法院最终判定张女士主张诉争房产和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无依据,不应分得王先生的遗产。

  记者了解到,张女士的丈夫王先生曾与前妻生下女儿王丽,后与张女士再婚生了儿子王宁。1999年,张女士借故带3岁的儿子王宁回老家,数月未归,而且毫无音讯。王先生遂前往张女士家中寻找妻儿,才得知妻子已离家数月,不知去向。王先生便将儿子带回了北京,独自一人带着儿子王宁生活,直至2016年去世。他的后事由女儿王丽和儿子王宁共同操办。

  父亲王先生去世后,对父亲未婚时建的一处宅院内的原有房屋,王宁进行了翻扩建。王先生还有10万元存款,因为王宁欲独占全部财产,王丽遂将王宁及他的母亲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王先生的遗产。

  张女士从广西赶来应诉,声称自己作为王先生的妻子,有权分得一半财产,同时作为王先生的继承人,还有权分得王先生遗产的三分之一。但海淀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女士不辞而别,至王先生去世时已经十七载,导致二人长年分居、对各自财产分别管理的事实。二人婚姻有名无实,且王先生曾起诉离婚,已表明他对二人婚姻的意见。所以,张女士主张诉争房产和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另外,张女士长年未与王先生共同生活,对他未尽到扶养义务,故而不应分得王先生的遗产。(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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