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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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专职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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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案时间

作者:王丽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3次举报

检察

机关

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已拘留做出是否批捕决定

7日

第79条

检规则

第316条

未拘留,做出是否批捕决定

一般情况

15日

重大、复杂

20日

复议

对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

7日

检规则

第323条

复核

公安机关对复议后仍不批捕的提请复核

15日

补侦

法院延期审理,退回检察院

一个月

第199条

审查起诉

对公安移送起诉的案件做出决定

一个月

第169条

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

半个月

该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

重新计算






















王丽律师简介王丽律师:不畏权!不唯书!琴心剑胆!未雨绸缪!法律和中文双学士学位,曾任高中语文和大学法律教师,执业多年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8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离婚、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