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律师

  • 执业资质:1410120**********

  • 执业机构: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离婚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学生体育课上打闹致骨折 校方担主责

发布者:王丽律师|时间:2016年11月12日|分类:法律顾问 |588人看过

 新闻速递:

  体育课原地休息期间,任课老师离开教学场地。高一两名学生刘伟(化名)与王猛(化名)玩闹倒地致刘伟受伤,经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住院治疗2天,调养两个月。经鉴定,刘伟伤残程度为十级。刘伟将学校及王猛诉至法院索赔。

  校方辩称,两学生是在体育课中间休息时玩闹,受伤具有意外性、突发性,学校在事件之后救治及时,学校在此事件中不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伟与王猛体育课上打闹,导致刘伟受伤,且任课老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学现场,没有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校方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王猛和刘伟也均存在一定过错。判决学校赔偿近11万元。

  法律链接:

  一、学校为何要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本案中,任课老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学现场,没有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为任课老师是学校的员工,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造成第三人受伤,属于职务行为,其后果有单位负责;单位赔偿有关损失后,可以向有重大过失或故意的员工追偿。因此赔偿责任由校方承担。

  而由于王猛是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赔偿责任由学校和王猛的监护人一同承担。又因为本案中,刘伟本身也有过错,所以会相应的减少学校和王猛的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