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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么?

发布者:王丽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611人看过

5月22日,成都一物业公司保安张先生来电咨询,称他在公司干了10多年了,已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今年公司还能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吗?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有“铁饭碗”吗?

针对张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四川蜀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积焱,他表示,现实中,有很多人认为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有了“铁饭碗”。也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捆绑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机会。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相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只是未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的一种劳动合同,它除了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具体期间外,具备其他一般劳动合同的所有属性,当然也存在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情形。

程律师称,对用人单位而言,与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除了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外,用人单位的权利并没受到过多限制。相反,对于一些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留住核心人才、高级管理人会更有吸引力。而对劳动者来说,自然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上,因为一旦发生法定终止事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依法解除。(记者向晓文)

                                                           来源: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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