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对最近一个时期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我们发现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明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不诚信诉讼,甚至在借贷行为之初就有专业律师参与设计规避法律的方案,形式合法的高利贷、赌债等民间借贷十分普遍,当然,借款人随意否认借款事实和虚构还款事实的情形也层出不穷。
对此,我们建议对于双方就借款事实或借款金额发生尖锐争议且法官通过现有证据及当事人庭审表现确实就争议事实无法形成内心确信的案件,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大或当事人诉讼能力差异较大的案件,应当注意如下办案技巧:
(一)掌握民间借贷案件的事实认定方法
仔细核实借贷双方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职业、出借人是否为专业放贷人和借款用途等情况审慎认定,不轻易否定借据或借条真实性,但在借款人提出反证证明出借行为与借据、借条存在出入或出借行为存在明显不符合常理情形下也不能轻易认定借据或者借条的证明效力,而应当综合现有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并据此进行心证开示并重新确定当事人各方的举证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着重审查当事人就借款、还款等案件事实问题的陈述与证据表现是否一致
1 .尽可能要求借贷双方陈述借款细节及提供款项往来的所有其他证据;
2 .需要法官根据生活经验来对事实进行推定;
3 .着重审查借贷纠纷中的疑点 / 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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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买卖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