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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宝宝”闹离婚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作者:韩静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59次举报

   自从8月14日凌晨王宝强的一条离婚声明刷爆了整个娱乐圈,声明中称妻子马蓉出轨前经纪人宋喆,一时间成为头版头条。15日,该事件又更新进展,王宝强同其律师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马蓉的婚姻关系,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朝阳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相信很多人得知这则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是,王宝强深夜发文,讨伐妻子马蓉的出轨行为,完全占领了道德的至高点,但其妻子是否会因为被爆料有婚内出轨的行为而导致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体财产?马蓉会不会被净身出户?

    按婚姻法的规定依法分割,双方无约定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各半平分,女方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男方在双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内容包含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内容,损害的程度是确定赔偿范围的具体依据,赔偿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是在应判归女方所有的财产中予以赔偿,而在王宝强与妻子马蓉的离婚声明中,马蓉也只是出轨,并未达到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在法律上其实没有“出轨”“外遇”此类的概念,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经称为一方存在“过错”。而仅仅是一般的出轨行为是不会影响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除非达到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产生了较多的财产交集,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损害,可能会考虑分割的方式及比例来平衡这种损害。因此可能在王宝强的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平均分割。据报道,夫妻二人的公司今年早些时候发生几次股权变更,马蓉被移出股东行列,但从法律角度上来看,即便马蓉不是股东的身份,那同王宝强离婚时依然有权要求分割股权。

   如何避免像“宝宝”一样被戴绿帽子的时候还要将自己的大半辈子打拼的积蓄分给出轨的妻子这样的狗血的剧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相信接下来是娱乐圈大咖们开始私下好好研究的问题了。作为律师,建议娱乐大咖应该做个婚内财产约定或者财产独立。这方面的典范要属李亚鹏与王菲。当时二人离婚的时候,很多人猜测,李亚鹏会分走王菲不少财产,但事实上人家双方的财产是独立的,根本不存在如何分配的问题,看来对于明星夫妇来说,这种做法对预防天价分手费问题确实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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