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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全力支持丈夫考研读博,丈夫毕业时却提出离婚,妻子能否索要赔偿?

作者:韩静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67次举报


妻子全力支持丈夫考研读博,丈夫毕业时却提出离婚,妻子能否索要赔偿?

【案情简介】

丈夫小林与妻子小谭于2010年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丈夫小林在婚姻期间一直考研读博,并未参加工作,也没有实际收入。所以妻子小谭用婚前积蓄及工资养育女儿、负担家庭日常开支,而且一个人承担全家的饮食起居、衣食住行等所有家务劳动,全力支持丈夫学习深造。本是人人都羡慕有一个好老婆的小林却在完成学业之时,向妻子小谭提出了离婚,理由是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妻子小谭虽愤恨难过,但深知自己留不住丈夫,在同意离婚的同时,心中不禁感慨疑惑:自己多年的陪伴与付出,能否向丈夫小林索要赔偿?

【审判结果】

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经法院审理查明,丈夫小林与妻子小谭于2010年登记结婚,现丈夫小林提出离婚,妻子小谭也表示同意。法院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对于夫妻两人感情破裂的说法,法院予以确认,判决准予夫妻双方离婚。至于女儿的抚养问题,法院也查明,二人之女年岁尚小,日常生活中多由妻子小谭照顾,而且丈夫小林现在的工作地在京外,出于对未成年子女最优照顾方案考虑,判决女儿由妻子小谭抚养,丈夫小林每月负担女儿抚养费直至18周岁。法院还查明,在2011年至2016年期间,丈夫小林就读在职研究生、博士,并未参加工作,也没有实际收入,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小林多半时间都在完成个人学业进修,妻子小谭为养育女儿、照顾家庭、协助丈夫读书等,无论是从财力上还是人力上都负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现妻子小谭主张经济补偿10万元,法院认为于法有据。最终,法院判决丈夫小林给付妻子小谭经济补偿款10万元。

【律师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了离婚三大救济制度之一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其实,这并不是法律首次规定离婚补偿制度,已经废止的《婚姻法》也曾规定,一方可以主张离婚家务补偿但必须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无论是何种规定,都在法律的层面上肯定家务劳动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旨在倡导公众对家务劳动的认可和尊重,提高家庭内部合理分工,促进社会和谐。

在本案中,妻子小谭为了全力支持丈夫小林提升自我,追求更高更好的就业道路,自己在照顾子女,家庭劳动中都付出了较多的时间与精力,为家庭正常生活提供保障,现双方离婚,丈夫小林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付妻子小谭一定的经济补偿。

至于具体经济补偿的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丈夫小林因婚姻期间完成学业所获得的自我发展空间、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妻子小谭所主张的10万元家务劳动补偿,也完全合情合理合法,法院理应支持其诉请。

此外,步入婚姻以后,大家也要学会平衡好家庭和自我成长的关系,注重自我提升的同时也应当珍惜工作机会,保持经济独立。夫妻彼此之间也要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包容,幸福美满的家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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