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是不是应多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相关阅读:
被收养人与亲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相互继承吗
被收养人与亲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相互继承吗 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相关阅读: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律师: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当事人: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律师: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相关阅读: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当事人: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